阿联酋间接税

阿联酋VAT进项税抵扣:供应商核验与尽调控制指南

根据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2026年第13号决定(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企业申报VAT进项税抵扣前,不应只核对发票,还须落实 先了解供应商 ,核验供应商与交易真实性,并留存可证明的控制记录。

企业能否证明:在申报进项税前,已采取合理步骤核验供应商及相关交易?

根据阿联酋《增值税法令》 第54条之二 并结合近期发布的 FTA 2026年第13号决定

第54条之二授权FTA在以下情况下拒绝可抵扣进项税:一项供应或供应链与逃税有关,且应税人已知其与逃税有关;或根据供应当时的具体情况,应税人理应知悉这一关联。

现行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核验责任。

如果当前或历史事实表明某项供应属于与逃税有关的一项供应或一系列交易,而应税人在抵扣进项税前未核验所接受供应的有效性与完整性,则可能被视为已经知悉相关风险。核验须按照FTA规定的指引、程序与条件开展。

因此,FTA 2026年第13号决定成为判断企业是否履行合理核验义务的关键依据。

该决定列明了应税人在抵扣进项税前核验供应商与供应时应遵循的实际措施和程序。

目前,企业通常依据阿联酋《增值税实施条例》第59条,在取得有效税务发票的基础上申报进项税。传统审查常聚焦于:

有效税务发票 → 已计收VAT → 会计入账 → 付款意图与实际付款 → 申报进项税抵扣

但新框架要求企业回答一个更广泛的问题:

“在申报进项税前,我们是否已采取合理且有记录可查的步骤,核验供应商与供应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这并不意味着每笔交易都会被自动推定为欺诈,也不意味着供应商一旦出现风险指标,进项税就必然被拒绝。

该决定的核心,是通过明确核验措施和文件要求,判断应税人是否履行了适当的尽职调查义务。

FTA要求企业如何核验供应商与供应?

  1. 了解供应商: 企业应对每个供应商执行规定的核验程序,包括确认:
    • 供应商身份
      •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阿联酋身份证或护照)
      • 法人的合法存续或注册成立情况
    • 授权代表的身份
    • 实际经营场所
    • 供应商经营场所是否与其业务活动相匹配
  2. 识别供应商风险指标: 企业应关注以下风险指标,例如:
    • 过去12个月内地址变更超过两次
    • 过去12个月内关键员工变更超过两次
    • 交易的金额、数量或性质与供应商的业务规模、交易价值、历史活动明显不相称或不符合预期

    如存在此类指标,应税人应就相关情况留存清晰且有合理依据的说明。

    风险指标应触发进一步评估和留痕,而不是自动导致进项税抵扣被拒。

  3. 核验供应的商业真实性: 应税人应评估:
    • 交易是否具有真实的商业理由
    • 付款条款与付款方式在商业上是否合理
    • 第三方付款安排是否有合理解释
    • 向供应商注册地所在国以外的银行账户付款,是否能够作出商业解释
    • 现金付款是否有适当记录并可核验
  4. 检查供应是否符合商业逻辑: 核验还应考虑:
    • 定价 ——价格或利润率在商业上是否合理?
    • 经营活动 ——该项供应是否属于供应商的日常经营范围或许可业务?
    • 货物 ——货物是否真实,供应商是否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 中间商 ——如涉及中间商,其参与是否有清晰且商业上合理的原因?
  5. 记录尽职调查过程: 这可能是 最重要的实务要求

    应税人必须做到: 核验 → 记录 → 留存 → 证明

    对于每个供应商及相关应税供应,企业必须记录已经执行的核验步骤,并留存支持文件与记录,以便FTA核实程序是否得到正确实施。企业还须维护书面政策,明确负责实施、复核和监督核验程序的人员,以及其权限与职责。

第54条之二与FTA 2026年第13号决定:责任有何变化?

FTA的要求可以概括为:企业须在申报任何进项税抵扣前建立并执行尽职调查框架;否则,可能面临第54条之二所述后果。

这些措施、程序与条件表明,核验并非财务或税务团队的单独责任,企业还需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程序和标准操作规程(SOP)。

哪些部门应参与供应商与交易核验?

相关控制通常涉及:

  1. 采购
  2. 供应商准入
  3. 业务与运营
  4. 财务与应付账款
  5. VAT与税务
  6. 内部审计与合规

FTA决定明确要求企业制定书面政策,确定负责实施、复核和监督核验程序的人员。

MBG如何协助企业建立VAT进项税尽调机制

MBG可协助企业开展VAT进项税尽职调查与合规准备审阅,包括:

  • 供应商核验框架 ——设计可执行的供应商准入与定期核验程序。
  • 流程与控制审阅 ——依据新要求评估采购、应付账款、财务及VAT流程。
  • 文件与证据框架 ——设计检查清单、证据要求与审计轨迹。
  • 政策与SOP制定 ——建立清晰的角色、职责、复核与审批机制。
  • FTA审查准备 ——评估企业在进项税抵扣受到质疑时,能否证明已履行适当尽职调查。

来源:联邦税务局2026年第13号决定——非官方英文译本。该决定于2026年7月22日发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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